艺术品拍卖业的跨界与分化

发布时间:2012-02-14

艺术品市场的发育与发展,培育与完善了市场交易制度与体系的建构,其中画廊业、拍卖业、博览会业是艺术品市场交易制度及市场体系的三个极其重要的典型交易制度及市场业态,可以说,三种业态的独立发展与竞争,不断推动着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及体系的完善与进化。

  当前,艺术品拍卖业有两种趋势应引起我们的关注与研究。一是不同交易制度的跨界问题,特别是作为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拍卖业的跨界问题最值得关注;二是基于新的科技进步而形成的新的业态的跨界问题。
  判断一个交易制度的好与坏,标准有三个:一看是否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二看是否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三看是否有利于推动交易秩序及市场规范的落实。同时,最应让我们警惕的,是适度集中,还是过度产生了垄断。这需要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当下,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分化的大势下有过度竞争的现象:一方面,增速下调以后不同的艺术品板块出现了多元化;第二是区域结构的调整,整个艺术品拍卖市场,除了几个大的拍卖公司以外,区域拍卖市场成长非常迅速;第三是主体结构的调整,以前的一些小企业,小的拍卖企业和新兴的企业成长非常迅速。
  集中度直接反映了市场竞争的程度,是决定市场结构最基本的因素。在主流产业组织理论中,集中度对市场绩效有决定性的影响。我国艺术品拍卖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在10年间有了较大程度的下降——市场集中度指数年均下降5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艺术品拍卖行业的集中度在不断降低,原先占有优势地位的拍卖行的市场份额正在不断下降,市场一直处于分化演变之中。
  按照以上分析,我们可对当下中国艺术品市场出现的一些新的趋势做出阶段性的结论。
  首先,不同交易制度跨界融合——特别是居于优势地位的拍卖业的跨界融合主要体现在:一是与画廊跨界,如拍卖行进行私下交易、包装自己的艺术家等,即拍卖行充当起画廊的市场功能;二是与博览会跨界,如当下的拍卖行一场拍卖拍品就达几千件,一些小的拍卖行也是如此,项目齐全,林林总总,就像一个博览会。拍卖业在中国艺术品市场整个交易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除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私下交易市场以外,拍卖业可以说是整个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一个风向标。在这种情况下,拍卖行的跨界业务对拍卖行业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因为拍卖业整体上来说它是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平台,它的重要的基础就是公信力。而一旦存在利益输送方面的问题,将对整个拍卖业的定位与市场功能的发挥产生很大的影响。在这种状况下,出现了新的竞争格局:一是大的龙头性拍卖企业的拍卖总成交额在高位上有所回落;二是高估价拍品的成交率下滑;三是人气流失。这形成中国拍卖业的分化,也说明市场的投机成本在加大,投机所形成的空间在缩小。拍品征集难、拖欠、流拍率高成为拍卖市场的新问题,于是拍卖行跨界画廊与博览会市场的演进,如果没有新的创新基础支撑,仅仅是简单意义上的重复竞争,可以肯定的是将扰乱画廊、博览会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应有的地位,对拍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是有一种威胁的。
  其次是一些新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基于互联网技术、通信技术及信息处理与管理技术的融合基础之上的新业态的形成,对现有艺术品市场交易制度及体系的冲击而引发的融合与跨界问题。在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在新的交易平台上,拍卖行整合了一些画廊的功能、博览会的一些功能、网上交易的一些功能,形成一种新的业态。对这种新业态的出现,我们应以鼓励的态度去发展它。问题的关键是要在新的平台上,不断完善可能成为新的业态的创新交易制度。
  我们坚决反对由于过度市场竞争而引发的过度垄断,而不是基于交易制度基础发生改变而引发的跨界。为此,一方面我们既有满怀热情地去探索由于科技进步而不断推动新业态的形成,以及由此而带来的一些交易制度上的适度融合与跨界;另一方面,我们更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别的由于短期行为而导致的跨界,特别是拍卖业通吃式的跨界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