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发布时间:2018-11-06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邯郸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8年3月21日,利息15029.65万元,罚息5581.38万元,复利6962.91万元,违约金18292.45万元,合计债权总额45866.39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保证贷款。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邯郸市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66号鸿基大厦28层,公司现办公地址为鸿基大厦13层,公司股东为王金刚、王丽平,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王金刚。
 
三、担保情况 
质押:债务人公司股权100%提供质押。
保证:债务人实际控制人王金刚及配偶兴欢庆、债务人股东王丽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为维护分公司利益,2015年2月分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裁定查封了债务人名下鸿基花苑、鸿基大厦、鸿基公寓已办
理预售许可尚未做备案登记的房产合计164套,查封了担保人兴欢庆名下房产11套,查封了鸿基大厦土地及鸿基大厦1-11层房产(为企业自持房产),查封了鸿基花苑土地等。2017年年初对查封资产进行了续封。
 
(二)以资抵债情况
2017年2月份,启动对鸿基大厦1、2、4层商业及保证人兴欢庆名下11套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经过法院两轮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法院于2018年1月1日出具了以物抵债裁定,目前抵债金额为30182.85万元。
 
五、清收亮点
       该项目经过对部分查封资产进行评估拍卖,已经实施了以资抵债,抵债资产以商业办公为主。抵债后已将本金覆盖,目前债权主要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余额共45866.39万元。